胡云律所成功為當事人洗脫冤屈
發布日期:2023-08-03 瀏覽量:...
胡云律所成功為當事人洗脫冤屈
一、案情簡介
家住四川某地的Y女士(化名)最近很是困擾,自己竟然被枕邊人沈先生(化名)以侵占店鋪財物的事由向法院提起了訴訟。F先生提出的事實與理由是:Y女士在2018年至2021年期間參與管理店鋪,在此期間,F先生的銀行卡、微信收款等均由Y女士使用,后Y女士私自將自己的銀行卡及微信用于案涉店鋪收款,總共侵占了店鋪總共約120萬元。Y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心想自己明明是和F先生共同經營的店鋪,怎么就變成自己侵占的了。早在之前,F先生就以XX店鋪經營部的名義想與Y女士分割財產,但是經過XX法院和成都X院兩級法院判決二人在2014年至2021年期間同居關系成立,并且在同居的八年時間里,Y女士一直與F先生以夫妻名義共同參與該店鋪的經營管理,雙方財產早已混同,雙方共同經營的該店鋪屬于共同財產,駁回了F先生的訴訟請求,但是現在F先生又再次起訴,Y女士實在不知道如何是好。出于對胡云律所之前辦案結果的認可,Y女士再次找到了四川胡云律師事務所,希望胡云律所能幫助自己洗脫冤屈。
二、辦案過程
胡云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后,當即指派具有豐富從業經驗的專業律師作為該案的主辦律師。確定辦案方向后,主辦律師便與李女士將本案相關證據材料進行固定(收款記錄、銀行卡等),在固定證據的過程中,主辦律師調取了Y女士之前與F先生同居關系糾紛的判決書予以佐證。
經過團隊的討論,主辦律師提出了如下辯護意見:1、Y女士與F先生本就是名為夫妻的同居關系,Y女士并不是所謂的店鋪經營部的員工,而是店鋪老板娘,不存在侵占貨款的情況;
2、該店鋪經營部是一家專門經營多某士品牌油漆的專賣店,而F先生提交的有關Y女士的銀行卡、微信等收支明細表單不僅包含Y女士經營該店鋪期間的收支情況,還包含了雙方共同生活期間的開支以及雙方其他家庭成員的生活開支;
3、F先生再次以該店鋪經營部的名義起訴Y女士侵占該店鋪的財產,存在就同一事由反復起訴的情況。
三、辦案結果
人民法院經過對我方提交的相關證據的審查,對Y女士與F先生的同居關系予以認定,并采納了我方主辦律師的辯護意見,認為Y女士并未侵占公私財物,最終駁回原告F先生的全部訴訟請求。審判結束后,李女士向胡云律師事務所幫助其洗脫冤屈表達了由衷的感謝。至此,該侵占財產案件圓滿結束!
四川胡云律師事務所
民商事法律專業委員會
2023年08月02日